
初创企业估值:透明方法为何优于黑箱操作
本文是以下著作的摘要与延伸: 《Startup Valuation: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Valuing Fast-Growing Pre-Revenue Companies》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——Simon Mak
译自 英文
与创始人谈估值,总会听到同一个问题:“我该用哪条公式?”我的回答通常是:公式本身没那么重要,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把推算过程摊开给人看。评分卡法、Berkus 法与 VC 法对早期公司而言都是有用的经验法则,但它们并非 IFRS/HKFRS 或 IVS 下的指定会计公式。把它们当成黑箱,争议随之而来;把它们当成有结构、有披露的推理过程,信任才能建立。
三种经验法则,三套假设
每种方法都建立在关于风险、进展、融资与退出价值的假设之上,没有一种是强制性的计量准则。
- 评分卡法:先取可比公司的基准估值,再按团队、市场、产品、竞争等加权因素调整。权重与基准必须披露并有依据,否则算术只会掩盖主观判断。
- Berkus 法:对指定的去风险里程碑分别赋值——通常包括团队、创意、原型、战略关系与市场推广——再相加。报告应说明所用版本、里程碑证据,以及任何上限或币种假设。Berkus 法并无唯一通用公式。
- VC 法:先估算退出价值,再按投资者的目标回报率或折现率推导投后估值,减去新投资额得出投前估值。退出假设与回报目标决定结果,敏感性分析不可或缺。
以上只是概念性描述,用来帮你组织讨论,不能取代专业判断。
IFRS 13 究竟要求什么
IFRS 13 将公允价值锚定于市场参与者角度的计量,并设定了三层输入值级次:活跃市场报价优先级最高,不可观察输入值最低。若某项输入值对整个计量而言属重大,该计量即归类于该输入值所在的最低层级。对于第三层级计量,披露要求是实质性的:估值技术与输入值、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,以及(就经常性第三层级计量而言)敏感性叙述与重大输入值之间的关系。
正因如此,透明度不是可选项,而是计量纪律的一部分。
计算透明不等于计量客观
公式让从输入值到结果的路径可被检验,但不会消除判断。你仍要选择输入值、对照市场证据校准,并判断该方法是否反映相关计量单元与市场参与者假设。电子表格可以很精确,却仍然是错的。
在适当情况下应采用多种技术,并说明调节过程。IFRS 13 的示例材料指出,某些情况下单一技术即可,另一些情况下则需多种技术。对初创企业而言,应展示各方法输出结果的差异,并解释最终采纳的结论,而不是抛出一个黑箱式的点估计。
不要把融资价格等同于公允价值
风险投资轮次的 headline 股权价格并不自动等于公允价值。融资条款、优先权及其他工具权利,都会影响该价格与被计量特定权益价值之间的关系。现有资料并未提供针对初创企业的 IFRS 专门规则或数值调整方法。因此,先分析,再等同。
接下来我会怎么做
- 选定方法后,披露基准、权重、里程碑、退出假设与回报目标。
- 对最关键的驱动因素做敏感性分析。
- 事实需要时采用多于一种方法,并调节各输出结果。
- 发布前,对照 IVS/HKICPA 一手资料,核对现行 IVS 版本、生效日期及香港采纳细节。
如需更详细的讲解,可参阅 Startup Valuation: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Valuing Fast-Growing Pre-Revenue Companies,以及配套资源 startup-valuation.simonmak.com。IFRS 13 原文可参见 IFRS 13 illustrative examples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