碳排放数字要经得起追问,靠的是背后的算式

本文是以下著作的摘要与延伸: 《Carbon Accounting in Practice: A Mathematics Guide for Sustainability Professionals》 (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——Simon Mak

articleSimon Mak14/12/2025

译自 英文

有人问我要公司的碳足迹,我不会直接抛出一个数字。我先拿出计算过程。碳足迹不是一种感觉,也不是一句宣传语——它是一套计算,而任何计算都可以被复核、被追溯、被质疑。拿不出算式,你手上就不是一个站得住脚的数字,而只是一个穿了西装的估算值。

先定边界,再谈表格

在量化任何东西之前,先决定你要量化的是什么。GHG Protocol 企业准则要求先设定清单边界。一份完整的企业清单涵盖三个范围,尽管三者的运营边界与数据要求各不相同。范围一是你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直接排放——大楼里的锅炉、车队里的货车。范围二是间接排放:你消耗的外购电力、蒸汽、供热与制冷。范围三则是价值链上其余的一切,包括上游与下游。因为难做就跳过范围三,它不会因此消失,只会让你的数字不完整。

一条乘法,撑起大半工作

碳核算的大部分内容,归根结底就是一条乘法:活动数据 × 排放因子。消耗的燃料升数,乘以每升的因子;外购的千瓦时,乘以电网因子。就是这样。真正的讲究,在于围绕这条乘法所做的选择。

这就说到因子本身。要记录它的来源、单位、边界,以及适用范围。燃烧因子只涵盖排气管或烟囱排出的部分;生命周期因子还包括开采、加工与运输。两者都成立,但回答的是不同的问题。按范围与活动性质选用合适的因子,并写下你为何这样选。将来的你,还有核数师,都会感谢现在的你。

把多种气体折算成一个数

不同气体的暖化效应并不相同。因此我们按各自的全球暖化潜势值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,再加总。这一步加总很关键,因为 IFRS S2 要求以公吨二氧化碳当量披露绝对温室气体总排放量。同一个单位,同一把尺,实体之间才可比较。

至于采用哪一版 GWP 值:IFRS S2 指明采用最新 IPCC 评估报告中的数值,同时允许在监管机构或交易所要求的范围内采用其指定的数值。无论哪种做法,都要披露重大的计量方法、输入数据与假设。没有方法的数字,只是谈资。

范围二有两个答案,可能两个都要报

范围二的核算区分基于位置与基于市场两种方法。基于位置采用电网平均因子;基于市场则在适用情况下采用合同工具或供应商提供的具体信息。如果你购买了可再生能源证书,基于市场的数字会与基于位置的不同。相关时应两者并报,并清楚说明哪个是哪个。读者有权知道,你描述的是你所在的电网,还是你签下的合同。

数据质量,是一次次做出的选择

应优先采用现有数据中最合适、最准确者。就运输而言,GHG Protocol 指引将燃料使用数据列为计算的理想基础;在拿不到燃料数据时,才退而采用基于距离或基于支出的估算。基于支出快而粗,基于燃料慢而准。清楚自己用的是哪一种,并如实说明。

准则走到哪一步,香港又处在什么位置

就 IFRS S2 而言,GHG Protocol 企业准则是默认的排放计量方法。2025 年 12 月的修订提供了宽免:当某一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上市交易所要求采用另一方法时,可依该要求处理——但仅限于受该要求约束的那部分实体。其余部分仍须采用 GHG Protocol。不能挑挑拣拣,把一致性绕过去。

在香港,HKICPA 于 2025 年 3 月更新的指引将 HKFRS S1 与 S2 列为适用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,同时指出除非有关当局或监管机构强制要求,该等准则属自愿采用。此后的二手资料提及 2026 年的气候披露要求及后续 HKFRS 发展——在将其当作合规指引之前,应先对照香港现行监管机构与 HKICPA 的一手文件核实。准则会变,你的依据应当是原始文本。

若想深入了解其中的技术细节——因子选取、单位换算、审计轨迹——我推荐 Carbon Accounting in Practice: A Mathematics Guide for Sustainability Professionals。这本书把数学当作正题,而非事后补笔。至于准则本身,可从 GHG Protocol 企业准则常见问题 与 IFRS S2 修订 入手。

把算式做出来,把算式摆出来。碳足迹才经得起追问。